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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价18.5元的连花清瘟胶囊卖118元

子飞 2022-12-20 16:23 834 浏览 0 评论

进价18.5元的连花清瘟胶囊卖118元  第1张

案例一:南宁市华芝堂大药房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13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南宁市华芝堂大药房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大药房于2022年11月17日购进的连花清瘟胶囊(规格0.35g*36s),购进价格为20元/盒。12月5日以正常价格卖出,发现销量暴涨后,于当日提价至48元/盒,之后再次提价至58元/盒。该大药房销售的上述药品,购进价格不变,其进销差价率分别为39.58%和50%,违反了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销差价率不能超过15%的规定,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行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拟对该大药房从重处违法所得最高五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北海市正本大药房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14日,北海市市场监管局对北海市正本大药房进行检查。发现该大药房2022年12月10日购进的对乙酰氨基酚片(规格:0.3g*100片/瓶),购进价格为5.1元/瓶,销售价格分别为50元/瓶和55元/瓶。该大药房销售的上述药品,购进价格不变,其进销差价率分别为85.21%和86.55%,违反了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销差价率不能超过15%的规定,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行为。北海市市场监管局拟对该大药房从重处违法所得最高五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合浦县心美大药房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10日,合浦县市场监管局对合浦心美大药房进行检查。发现该大药房连花清瘟颗粒(6g*10 袋/盒)的购进价格为25.5元/盒,12月后销售价格由28元/盒涨至55元/盒;连花清瘟胶囊(0.35g*12 粒*2片/盒)的购进价格为11.5元/盒,12月后销售价格由15元/盒涨至30元/盒;连花清瘟胶囊(36粒/盒)购进价格为18元/盒,在12月后销售价格由20元/盒涨至40元/盒。该大药房销售的上述药品,购进价格不变,其进销差价率分别为32.77%、44.42%、34.75%,违反了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销差价率不能超过15%的规定,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行为。合浦县市场监管局拟对该大药房依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四: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13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在京东商城开设“百姓平安大药房旗舰店”销售药品连花清瘟,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6日,连花清瘟颗粒(规格:6g*10袋/盒)进货价格23.57元/盒,销售价格分别为58元/盒、80元/盒、104元/盒,最高进销差价率达341%;连花清瘟胶囊(规格:0.35g*48粒/盒)进货价格18.50元/盒,销售价格为118元/盒,进销差价率达538%。


案例五: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河西店哄抬价格案

12月8日,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对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河西店进行执法检查时,通过查看发现连花清瘟胶囊质量验收单、销售流水、销售小票、进货票据及监控视频等,查实该药店在销售连花清瘟胶囊的过程中强制搭售指定商品,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美团平台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7日期间,当事人在美团平台销售复星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规格为25人份/盒),标价229元/盒,进货单价分别为61.25元/盒、67.5元/盒、75元/盒,由于不同时期美团平台销售优惠不一,实际销售单价分别为179元/盒、216.5元/盒、229元/盒,进销差价率最高达273.9%,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不仅如此,部分抗原检测产品的价格已是“水涨船高”。以北京为例,北京朝阳区市监部门就对一起高价销售抗原试剂盒案件进行查处。当地一家药店在售的抗原检测试剂盒在某平台标价229元/盒,实际进价却只有六、七十元,进销差价率最高达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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